贵州医科大学外来公文处理办法
为了统一和规范学校外来公文处理工作,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,实现公文的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特制定学校外来公文处理办法。
一、定义
外来公文是指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国家有关部委、市委、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下发学校(包括传真件和直接发送职能部门)的文件、简报、通报等。
二、收文
外来公文由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按来文性质分别签收(党务来文由党办签收、行政来文由校办签收),各职能部门收到的外来公文以及参加会议带回的各类文件,须主动送交两办,由学校统一登记处理。
三、登记
两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外来公文进行登记,并填写《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收文送阅专用笺》或《贵州医科大学收文送阅专用笺》,对简报、通报等一般不作登记,直接传阅。
四、拟办
两办分管主任及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,对于需具体办理的公文,应根据公文的性质、内容等,按校领导分工,提出拟办意见,供有关领导审核定夺。对于不需具体办理的公文可直接签转全体校领导传阅。
五、分送
对外来公文提出拟办意见后,由专人及时按拟办意见分送相关校领导。
六、批办及办理
需经领导批办的公文,主批领导应明确签署意见,姓名和批办日期,两办按领导批示立即复印文件转相关部门办理,办理时限以外来公文时限要求为准。
七、传阅
对于不需具体办理的公文,与学校工作有关联的由书记、校长签阅后转学校全体领导传阅;与学校工作无关联的由两办定期(一般每半月整理一次,如遇文件较多可适当增加)整理后,以目录形式转书记、校长和其他校领导传阅。需经分管领导批办的公文,待公文批办后再定期以目录形式转书记、院长及其他校领导传阅。
八、催办
外来公文中需要具体办理的公文,两办指定专人负责催办。需催办的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和时限要求催办。
九、归档
传阅完毕的文件,按收文编号每年年底整理归档备查。
十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以往学校相关文件与之有出入的,以此文为准。